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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出台新规奖励教育系统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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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苍南县制定了县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凡该县获得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市县三坛(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市县学科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具有中学高级职称或教育硕士学位的在职中小学教师都可享受教师工作津贴。县政府奖励省特级教师、
作者 李双
出处 《浙江人事》 2007年第12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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