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城乡规划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等单位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一些地方调研,并就有关问题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反复研究。法律委员会于8月10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负责同志和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8月21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现就城乡规划法(草案)主要问题的修改情况汇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7年第7期694-696,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