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谐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重要目标,缩小居民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而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则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由于个人所得税制度在费用扣除标准、纳税方法等方面设计的不合理,通过代扣税款使贪者亦贪,使居民贫富差距加大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建立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计税,年终以居民家庭户主为单位纳税人清算退税制度;考虑纳税人家庭的实际情况,根据职工工资收入在统一费用扣除标准下制订不同幅度减除费用项目标准,才能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调富济贫"的调节作用,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