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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解:律师角色的新定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律师和解”制度实施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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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6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创立的律师和解制度开始试行。从那时起,到朝阳区法院参与诉讼的民事代理律师,可能会在扮演"讼师"的同时,还要充当一回"和事老"的角色。这同时意味着到该法院打民事官司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就有可能拿到一纸调解书。
作者 朝法 明文
出处 《法庭内外》 2007年第12期4-8,共5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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