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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煤矿矿长因事故被撤销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申请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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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2日,湖南煤监局在湖南安全产信息网上发布2007年第一号公告,宣布撤销2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煤矿矿长的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申请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出处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07年第12S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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