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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四措并举”规范采矿权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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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中,修武县国土资源局“四措并举”,严格规范采矿权交易行为,保证了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该县共挂牌出让了4宗采矿权,出让的13.7201万元采矿权合同价款全部足额征收,4家矿山企业已全部按合同规定进行了矿山建设和开采。
作者 范燕 吴涛
出处 《资源导刊》 2007年第12期35-35,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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