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技术和资金限制,以及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基本直接排空。填埋气体主要成分为CO2和CH4,是造成全球变暖的主要因素之一。在《京都议定书》及其相应机制下,当前我国许多城市都在开展填埋气体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将填埋气体回收利用(包括发电和供热等),CH4转化成CO2排放,减小温室效应,并获得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收入和温室气体减排(CER)交易收入。本文着重分析我国填埋气体回收利用的鼓励政策、项目实施和运行效果,分析开发CDM项目时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供同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