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刚开始实施的年收入总额高于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报税的申报制度,是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监控、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举措,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促进公民纳税意识的转变,增强自觉诚信纳税意识,为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渡创造条件。而个税自行申报制度的推行与我国的税制改革密切相关,还有赖于整个机制的配合。该文将对个税自行申报实施后,相关制度的改革提出一些看法和意见。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7年第11期262-264,共3页
Supplement to the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