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交通死亡事故中损伤部位与死亡的关系、事故的发生时间和季节特点、肇事车辆类型、肇事公路等级、死亡人员年龄、肇事者驾龄等因素。方法:对启东市2005年度所发生的198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资料进行法医学分析。结果:颅脑损伤(脑出血,重度脑挫裂伤),死亡97例(48.9%);事故的发生与时间和季节有明显的关联性;肇事车辆以小型车辆和摩托车、自行车为主;<15岁和>60岁为死亡的高发人群;交通死亡事故死亡率与公路等级和肇事者驾龄呈负相关。结论:应加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
出处
《南通大学学报(医学版)》
2007年第4期319-320,共2页
Journal of Nantong University(Medic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