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的农村金融改革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其结果是导致农村金融体系中该市场化的没有市场化,而不该市场化的却市场化了。因此,农村金融改革应重新定位,即由政府来主导政策性金融的改革,合理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以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地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出处
《金融与经济》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1期28-30,共3页
Finance and Economy
基金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06~2007年度立项课题"反贫困与农村金融制度安排"(批准号:0603044B)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