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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应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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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提出,引发了编制主导权之辩,即财政部门主导型与国资管理部门主导型,双方均提出了政策、理论上的依据。本文从财政的职责要求、维护预算的统一和国家财政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方面分析,认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应是财政部门。
作者 严士通
出处 《当代经济》 2007年第12S期146-147,共2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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