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是解决大量存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民事纠纷的法定处理机制。民事司法必须与时俱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平竞争、确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民事司法调解、司法性ADR、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由于程序简便易行,成本较低,裁判结果易于被当事人认可并自觉履行,民事司法实践中将会越来越需要这些快速制度。为了及时解决民事纠纷,稳定社会秩序,民事诉讼快速体制的建立势在必行。
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7年第6期95-97,共3页
Academic Forum of Nandu: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南阳师范学院2005年科研资助项目
项目编号:nytc2005k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