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OO7年12月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打火机作出反倾销曰落复审终裁: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十生打火机征收反倾销税,其税率为0.065欧元/个;并继续对经由中国台湾转运(不论原产地是否是中国台湾)、且未通关前的到岸价低于0.15欧元/个的产品(海关编码为96131000和eX96132090)征收0.065欧元/个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eX96131000和eX96132090。在本案中,没有中国企业应诉。
出处
《中国五金与厨卫》
2007年第12期51-51,共1页
China Hardware & Kitchen & Bathroom Appara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