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后,人才的流动就已开始,并且逐渐的发展到同行之间员工的频繁跳槽。因跳槽带走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机密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的案例频频发生。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早在1996年我国的相关法规就做了规定,以限制员工利用掌握的核心资源到竞争对手单位兼职、任职,或者提供咨询服务,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竞业限制”。
作者 张瑞丽 侯婧
出处 《上海企业》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2期8-10,共3页 Shanghai Enterpris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0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