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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残疾军人是否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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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 我是五级伤残军人。今年50岁,在农村信用社工作,已拼搏近30年。据说,单位将以不适应工作,动员我办理内部退养。请问,转业、复员到企业工作的五级伤残军人,未到退休年龄而内退的.是否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此外,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否有包括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部分?
作者 陈佳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07年第12期37-37,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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