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情教”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冯梦龙“至情”思想是针对理学思潮“理为情之范”的“情”、“理”观和“知”先于“行”的人伦秩序实现途径提出的。在对理学思潮以上观点驳难过程中,冯梦龙赋予其“至情”思想至少三方面的价值内涵:一是强调“情”之“真”;二是强调“情”之发生缘于道德主体“不忍人之心”;三是强调“情”之义无返顾精神。这些价值内涵的赋予,既体现了对李贽“童心说”思想的接受,也是其在确立与强化道德主体的伦理责任感成为社会改革当务之急的大背景下,对孟子提倡的绝对主义伦理精神的重新高扬,使其至情思想呈现出鲜明的复古特征。
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
2007年第4期65-67,共3页
Journal of Further Education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