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元谋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县政府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在元谋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对县人民政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元谋人”博物馆、体育馆建设贷款》及《县城发祥北路建设融资》方案的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根据《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办法》的规定做出了决定。这是元谋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县人民政府的重大事项做出的决定。
作者 李光发
出处 《云南人大》 2007年第12期44-4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