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由基本法律和一系列专业、专门法律法规组成。“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是两大基本法律。“食品卫生法”于1948年颁布后又并经过了多次修订。“食品安全基本法”于2003年颁布,确立了“消费者至上”、“科学的风险评估”和“从农场到餐桌全程监控”的食品安全理念,要求在国内和从国外进口的食品供应链的每一环节确保食品安伞并允许预防性进口禁运一这样.日本政府虽然无法要求出口国遵循和日本周内相同的强制性检验程序,但可根据该法对进口产品进行更严格的审查。
出处
《科学决策》
2007年第12期48-50,共3页
Scientific Decision Ma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