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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认真做好“补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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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补遗”,续修志书中所特有的篇目和内容,即把前志遗漏的内容在续修志书中补记完整,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对前志进行补遗历来是编修续志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早在2000年3月份发出的《关于续修地方志的几项规定》(讨论稿)中,就将“补遗和考订”列为全国续修志书的五项内容之一。但令人遗憾的是,从目前所见到的几十部续修县市志篇目和几部已经出版的续修志书,除四川《大邑县志续编》等极少数县志外,大多数都没有设置“补遗”门类,更不要说补记前志漏缺的历史事实。为了认真做好续志补遗工作,笔者结合本地实际,就前志究竟遗漏了哪些内容,为什么会遗漏?在续志中应该补记哪些,以及如何补记浅谈一己之见。
作者 汪德生
出处 《广东史志.视窗》 2007年第6期35-3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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