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经过十余载的酝酿,终于在2006年8月27日通过了,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它确立了企业有序退出法律制度,规范了企业破产程序,对于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与原《破产法(试行)》相比,该《破产法》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的需要,顺应了国际破产法统一化运动的趋势,
作者 郭玉昆
机构地区 上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理论文萃》 2007年第5期40-45,共6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