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是行政民主化的产物,已经被许多国家广泛采用。在我国,它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一起完善了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但是由于这一制度在我国属于初创时期,有其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急需建立行政听证的法律体系,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建立独立的行政听证主持人制度以及确立听证笔录是行政决定惟一依据的思想,以完善我国行政听证制度。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7年第12期80-82,共3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