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律师执业信息披露缺乏规范性,应当从程序化的角度完善律师执业信息的管理。我们应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构建律师执业信息登记制度,使律师执业信息纳入统一的管理之中,以保证社会公众能够获得权威的、真实的律师执业信息,防止律师之间的不正当业务竞争。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7年第12期86-89,共4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
基金
浙江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编号:2006C350014)<浙江省法律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