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的奸生子不等同于现在所说的非婚生子女,奸生子只是非婚生子女的一种。奸生子一般没有身份继承权,但是有财产继承权,中国在元代以后法律明确了奸生子的继承份额。民间在对待奸生子的继承权上与法律规定有很多不一致。法律中规定奸生子继承权似乎与中国古代伦理道德以及法律中有关奸罪的规定有所冲突,但在法律中规定奸生子继承权有其现实基础与伦理基础。
出处
《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38-43,共6页
Journal of Guangzhou Economic Management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