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困扰中国警察开枪的原因:一是现行有关警察使用武器的规定过于具体,缺乏原则性和操作性;二是警察缺乏强制力等级概念,不会根据所面临的危险等级使用与之相适应的强制力;三是现有鸣枪的规定不尽合理;四是关于警察能否开枪的思维误区;五是开枪的部位。对此,可以从法律支持必须到位、将警察强制力等级纳入警察培训的必修课程、制订更加合理的枪支保管和携带的规定、根据实战需要训练一线警察、建议普及推广国产九二式手枪等途径解决。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7年第6期32-34,共3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