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有非居住房屋承租权是我国长期以来以计划经济作为资源酉己置方式的产物,是依附在公有住房所有权上的一种较为特殊的用益物权。近年来,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承租权的收回、转让、动拆迂等,都对公有非居住房屋承租权的估价有着较大的需求,而在《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几乎没有涉及公有非居住房屋承租权的估价。因此作为房地产估价师而言,就必须对该项权利的形成、现状、价值源泉等进行充分了解.制定相应的估价技术路线,从而客观、公正的反映其公允价值。
出处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
2007年第4期36-39,共4页
China Real Estate Appraisal and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