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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二阶段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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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段已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07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55家汽车生产企业的444款不符合该标准,禁止生产。2008年1月1日起将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第二阶段。
出处 《汽车与配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3期9-9,共1页 Automobile & P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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