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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岛”大米获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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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公告,批准对黑龙江省虎林市“珍宝岛”牌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覆盖当地的珍宝岛乡、杨岗镇、阿北乡等12个乡镇和“850”、“856”等6个国营农场。据悉,这是黑龙江省继五常大米、方正大米和响水大米之后,第四个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大米。今后,“珍宝岛”大米在出口时,将享受减免关税和到连目的地国部分免检的优惠政策。
作者 潘传利
出处 《黑龙江粮食》 2007年第6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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