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外学者对清朝司法的域外形象缺乏深入关注,但就实际情况而言,早在18世纪,西方人士就对它做出了褒贬不一的评述。西方人不仅承认清朝司法总体上的合理性,而且还认可清王朝法典对社会、对老百姓的公平性。其评述还体现在对法律制订者和执行者的认可上,体现在对审判制度、死刑制度、监察回避调动制度以及对狱政管理的认可上。其负面评述是,司法中的滥刑行为,监狱的黑暗,司法受贿或花钱替罪,并对司法审判中连带责任行为、民刑不分的批判。西方人的评论有几个特点:18世纪中前期与18世纪后期的评论是有区别的;正反两方面的评价相互掺杂;相互冲突的评论也大量存在。由此可看出,西方对以司法制度为代表的中国体制的认识是经历了一个由朦胧到清晰,再到批判的过程。这一认识上的变化是与西力东渐下,西方殖民势力日渐加强对中国的渗透密切相连的。
出处
《天府新论》
CSSCI
2008年第1期124-13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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