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收益显现的长期性、滞后性与任期制下地方政府追求短期收益之间的矛盾是政府失灵、缺位的主要症结。本文运用成本—收益方法探讨中央自上而下的激励约束,以及协商民主理念下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外部激励约束,促使地方政府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能中的目标设定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一致。
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2期112-114,122,共4页
Shanghai Journal of Economics
基金
本文为陕西省教育厅项目<西部政府职能转变研究--基于成本-收益分析的视角>的部分成果(项目号06JK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