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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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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实施《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药品召回共分两类三级,“两类”即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三级”则是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来区分的。不同级之间,召回所要求的时效性也不同。
出处 《财经》 2007年第26期99-99,共1页 Business & Financ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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