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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权利”的政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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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11月15日公布最新修订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高收入者进行个税申报时要明确填写炒股和卖房的收入。值得注意的是,新版申报表另一个修改是要求拥有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报“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和“经营单位纳税人名称”(《上海证券报》11月16日报道)。
作者 毕舸
出处 《中国中小企业》 2007年第12期44-44,共1页 China Small & Medium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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