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农村建设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实现国家发展战略转移的一项历史任务,它将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如今已成为联合国全球化战略的"社会性别主流化"观念融入其中,可以矫正、扼制和批判现存的性别歧视现象,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和谐的性别关系的调整。由于性别歧视现象对宪政自由、公平、正义、人权等理念的实践亦有直接的负面影响,所以,深入探讨宪政框架下的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推进问题,不仅可以拓宽宪法学的研究视阈,而且可以基于宪政机制所具有的化解各类权利冲突的优越性,对国家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以及全体公民人权的实现,产生积极的影响。
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2007年第12期43-49,54,共8页
Pacif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