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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要“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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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出处 《纺织商业周刊》 2008年第2期34-35,共2页 Textil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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