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于2007年10月2813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今后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作者
拙语
出处
《老年世界》
2008年第1期18-18,共1页
关键词
能源消费
包费制
生产经营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
《节约能源法》
表决
职工
分类号
F426.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引证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
中国禁“免费能源福利”:不得对能源消费搞包费制[J]
.辽宁建材,2007(11):34-34.
2
陈传岭,卫亚博.
20世纪一次重要的能源计量会议[J]
.中国计量,2008(12):52-52.
3
江华玲.
矿建公司项目法施工创新出效益[J]
.武钢政工,2000(5):24-25.
4
李先瑞.
收费体制改革效益的经济分析[J]
.区域供热,2001(5):1-4.
老年世界
2008年 第1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