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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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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1月23日,卫生部发布公告:对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出处 《国内外香化信息》 2007年第12期20-20,共1页 Domestic-Overseas Flavor Fragrance Cosmet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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