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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实施《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效果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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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状况,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方法分析昆山市城区64所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实施《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效果。结果实施前建立卫生制度台账合格率为43.75%,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为62.50%,各功能间配备合格率48.44%,卫生设施配备合格率75.00%,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合格率43.75%,食品贮存合格率67.19%,备餐间合格率62.50%,餐具消毒合格率93.75%,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合格率81.25%;实施后分别为93.75%、95.31%、87.50%、96.88%、85.94%、93.75%、96.88%、98.44%、93.75%。结论通过实施《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作者 李荷芬
出处 《卫生职业教育》 2008年第1期132-133,共2页 HEALTH VOCATIONAL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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