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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时 人事档案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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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验关系转移手续。”
作者 孙志伟
出处 《天津档案》 2007年第11期12-12,共1页 Tianji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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