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新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新准则将收入定义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这与旧准则相比,收入的含义没有根本的变化,只是更加清晰明确,强调了收入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特点。新收入准则的颁布,更加规范了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和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的交易中形成的收入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如何学好新准则,掌握其精髓,适应自己的工作岗位是广大会计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