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库对代理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削弱央行国库对财政资金的风险监管能力
就财政直接支付而言。其操作程序为财政支拨机构签发“财政直接支付指令”传递到代理银行,然后由代理银行填制“财政直接支付划款凭证”,将款项记人预算单位账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再将“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付款联传递到人民银行国库科进行清算。其整个过程最终体现的是预算单位先收、人民银行后付的过程,亦即“先斩后奏”,如此一来,人民银行几乎丧失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权.无法监督财政资金支出是否合理、违规,其仅成为纯粹的出纳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