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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央企向国家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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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发布。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政府规定,中央企业应交利润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上交比例为一成;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百分之五;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三年后再定。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
出处 《湖南房地产》 2007年第12期93-9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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