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年起草、四次审议,新《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劳动法》相比,新法在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上作出了一系列调整。面对新法的调整,企业在管理上应做哪些改变?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减少新法带来的各种风险及纠纷?笔者认为目前企业最主要要做好的三件事:一是劳动关系的整理;二是企业规章制度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不符合的要及时修改;三是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利用好《劳动合同法》这把双刃剑,以不变应万变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
出处
《广西电业》
2007年第12期60-62,共3页
Guangxi Electric 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