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传媒影响司法有直接和间接两条途径,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学界所讨论的传媒界和司法界冲突(简称"两界冲突")。中国权力配置的失衡与司法权的相对羸弱,才使受各种政治经济势力操控的媒体积极主动地介入司法过程,并通过对权力的"启动"干预司法。这种干预所带来的"个案的实体正义"会消解司法的权威,固化中国权力失衡体制。解决所谓"司法传媒冲突问题"的关键,是建立中国特色的混合均衡型分权体制,以权力制衡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19-22,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