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妊娠期糖尿病或不能耐受葡萄糖的孕妇采取干预措施,进行适当的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当孕妇或胎儿状况恶化时及时终止妊娠。控制糖尿病的发展,可降低糖尿病对孕妇和胎儿的危险性。如:降低妊高征的发病率,降低剖宫产及其并发症、羊水过多和自然流产的发生率;同时降低胎儿发育异常、宫内窒息的发生率及死亡率。干预措施的实施需要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认真掌握指征,对不能处理的病例及时转送上级医院。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1997年第4期234-235,共2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