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盗用村民名义签名 村委会被判赔偿损失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作出终审判决:灯塔村村委会对陈某的姓名权造成侵害,在判决生效3日内消除因假签名给陈某造成的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0元。
作者 潘贤群
出处 《山西农业(村委主任)》 2008年第1期43-43,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