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这五个特征,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应该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挥,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公民的平等权利和各项民主权利得到真正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表现,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创造才能、创造成果得到尊重和肯定,社会机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社会安定有序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实际上就是如何通过发挥人大职能促使这一目标得以实现。
出处
《人大研究》
2008年第1期4-8,共5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