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在实际立法过程中,没有一个较全面客观的评价标准,对地方立法的质量很难做出客观评估,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方向也就不很明确。因此,加强对地方立法评价的研究,确立一个系统的评价体系对促进地方立法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对成文法规进行评估是个新课题。确立一个评价体系,首先是确立评价指标。如能将立法全过程分解成若干能反映质量水准的客观具体的指标,并加以量化分析,则对立法的评价就为可行。对立法过程组成要素的个体评价,综合起来就能反映对法规的总体评价。所以评价体系的确立关键在评价指标的确立。
出处
《人大研究》
2008年第1期34-36,共3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