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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告示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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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句容市百兔镇宋长轮来信:前一阶段,我从镇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彩电,该商场给我开具了正式发票和“三包”凭证。我当时看到商场柜台上贴着“商品出店,概不负责”的告示,但考虑已开了发票.就没当回事。谁知彩电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质量问题。为此我要求商场予以调换和修理。没想到售货员指着告示说.我在买彩电时已经认可了这一条款,所以不同意调换或者维修.这种说法对吗?
出处 《农家致富》 2007年第24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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