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社会存在着不公正增长、不公正代价、不公正通吃、不公正参与、不公正保护、不公正竞争、不公正分配、不公正保障等现象。造成诸多不公正的原因在于维护社会公正的制度保障乏力。要抵制社会不公,必须维护制度主体的博弈地位,保障参与公正;强化制度实施的激励功能,保障竞争公正;强化分配制度的系统建构,保障分配公正;强化制度的监督约束效力,保障监督公正。关键之处在于社会的"再组织化"——让弱势群体具有平等的博弈地位和基本的博弈能力。
出处
《理论与改革》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31-33,共3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