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中对审计方案的定义是:指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审计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工作所作的计划和安排。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事项前编制的方案,就是实施方案。审计事项中的任何一道程序,对顺利完成审计任务都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如同审前调查具有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功能,审计通知具有知会功能一‘样,审计方案具有对整个审计过程的指导功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审计人员把编制审计方案错误地理解为一种程序性的工作,因而使编制的方案缺乏操作性。那么,如何才能形成一种自我调节的工作规范呢?笔者将其归纳为六个明确,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