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隐性现物出资的问题最早是出现在德国的司法实践中,后来又在其立法当中得以体现。笔者之所以关注此问题,是因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大量存在着隐性现物出资的案例,而我国的公司立法对此却没有任何规定,公司法理论界的学者们对此也缺少足够的关注。如果实践中存在的隐性现物出资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那么公司、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都将很难得到充分而公平的保护,笔者希望通过本文能引起理论和实务界对此问题的足够重视,以尽快解决隐性现物出资给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的风险。
出处
《商场现代化》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244-245,共2页